生态法治行 | 《生态环境法典》生效在即,煤矸石堆场超库容堆放该何去何从?

2026-07-08


导 语


在山西、陕北、蒙西等煤炭主产区,煤矿矸石场“爆仓”是基层环境执法最常碰见的硬骨头。一座座超出设计库容的“矸石山”,不仅侵占土地,更暗藏自燃冒烟、粉尘飞扬、渗滤液偷排、边坡滑坡等复合型生态风险。



过去十年,一线执法工作者主要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称《固废法》)撑场面;而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效后,矿山、固废、大气、土壤等法律规则被横向打通,对煤矸石堆场容量的约束从“单一结果罚”跃迁为“体系化、全链条、分风险”的管控网。

本文以实务视角,帮各位理清:超库容在法律上怎么定性?旧法与新法典罚则差异几何?执法者现场检查、取证、裁量、过渡期衔接如何精准切边。

超库容的违法底层逻辑:不仅是“堆多了”

煤矸石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矿业固废),其贮存上限绝非企业自行主张,而是由三层规范锁定:

1. 政策红线。《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建、改扩建煤矿禁止设立永久矸石堆场;临时堆场设计贮量不得超过矿井3年产出矸石量,且须同步建设挡墙、防渗、截洪设施。实务中,很多企业以“临时”之名行“永久”之实,系典型违规。

2. 国标校核。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给定了堆高、库容、防洪及渗滤液导排的技术参数。执法时,只需拿现状测绘图比对初始设计库容——超了即破防,无需等污染后果发生。

3. 法律分形。实务定性分两叉:

场内超限未出界:属“未落实国标防护要求”,违反《固废法》第40条贮存规范;

矸石溢出征地红线外乱堆:跃升为“擅自倾倒、堆放”,触犯第102条第七项,罚款基数与主观恶性陡增。

还要提醒:超库容几乎必带扬尘、地下水污染或变永久堆场,一案多违是常态,笔录里要分项记明。

《固废法》时代的执法模板

实体义务锚定第40条(合规贮存)、第42条(矿山减量化)、第42条之一(停采封场)。责任条款主要用102条、110条:


情形1

场内超限未出界

依102条第十项“未依法落实国家标准”,责令改+没收违法所得+10万~100万罚款。若超量超50%或堆存超1年,按行使裁量权基准从重,当场可拍全景+测绘佐证。


情形2

溢出场外乱堆

依102条第七项“擅自堆放造成扬散、流失、渗漏”,按处置吨数费用1~3倍罚,不足10万一律按10万起;同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别漏了民事追责。


情形3

服务期满不封场

依110条直接处20万~100万。若“超储+拖封场”叠加,两款并罚,文书要写清罚款吸收逻辑。


配套武器:双罚责任人(主管人员各处5万~10万)、涉罪移公安(污染环境罪)、环保失信限贷限产能。一线要养成“查堆场必查责任人员笔录”的习惯。

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五大实务变天

法典固废编将原《固废法》整体收编,并新设数条“紧箍咒”,实务者须重写检查清单:

新增硬条款

第496条:源头减量成法定硬义务,堆场超容可直接推定企业未控产排;

第497条:堆场分级管理+隐患排查常态化,不建库容台账即构成单独违法;

第480条:运维失效(如截洪沟堵、防渗破)并行追责,不论是否超容;

第468条:库容不足时优先资源化利用,禁止以加高坝体“偷容量”;

法典大气编:矸石堆出围挡高度即算扬尘违,不需等监测超标。


罚则对比:罚款数额与旧法持平,但认定门槛拓宽——未查隐患可单处5万~20万;排污许可证若未载库容也罚。这意味着“证照疏漏”也能立案。

五大变革速览

1.事后罚→过程管:无月度库容校核台账即可立案,别等溢场;

2.被动超标与主动乱堆分裁量:前者轻罚+勒令消纳,后者顶格;

3.敏感区直达严重:水源地/生态红线内矸石山超容,直认情节严重;

4.立法毙掉加高扩容:强制回填制砖等消纳,违者按468条办;

多法整合:一份现场检查笔录固定固废+大气+土壤多违,分别裁并相加。

过渡期(2026.7.5—8.14)实务合规指南

这段窗口期案子易惹复议,须精细切分:


时点切割

8月14日前立案(含发现)全用旧法;15日后新立未结用新法。若企业行为从7月延至9月,分段计罚,7–8.14部分用102条,8.15后部分用497条等。


证据补强

旧法阶段只需测绘破损图+询问录;新法阶段必须补三项——隐患排查台账、消纳合同及记录、堆场分级评估表。缺一则事实不清。


企业整改令

此前下达“清堆+加固”即可结案;现在验收必看消纳方案、日常监测制度、分级备用场证明。执法意见书要重写模板。

四个高频疑难的实务应答

1. 批3年实堆5年怎么办?
旧法下按“防护失守”罚10万~100万;新法下叠加496(未减量)、497(无台账)、468(禁加高)三项违,且属情节严重,罚款可逼近上限并公开曝光。

2. 产品卖不掉致被动超容免罚吗?
两法皆不免。新法额外要求企业早期留回填制砖兜底渠道,无预案不从宽。笔录要问“是否事前签消纳协议”,留痕免责。

3. 又扬尘又污地下水算重复处罚?
非也。不同法益(大气/土壤)独立处罚,法典明文允许。但应注意一事不二罚中的“同一行为”,我们按不同法条宜分别裁,文书要引明文。

4. 涉刑如何衔接?
新法将“故意超堆、伪造台账”列为重刑情节,主观故意通过微信指使、会议纪要做到好认定。发现即移公安,并附法典条款说明。

给一线执法者的操作清单  


为方便中队直接用,列现场八步:

1.调设计库容书与征地红线圈;

2.无人机测绘现堆体体积,算超额比例;

3.查挡墙/防渗/截洪是否失效(拍VR);

4.翻近3个月隐患排查台账(新法必查);

5.问矸石去向合同,核消纳量;

6.测扬尘出围挡否,记大气违;

7.对负责人做双罚笔录;

8.跨节点案标时段,分法拟稿。

结语::从“罚出来”到“管出来”

《固废法》搭了结果惩戒的架子,《生态环境法典》织了全链管控的网。对执法者,事前台账监管比事后巨额罚单更管用;对企业,先堆后治已死,合规消纳方生。过渡期里,无论案卷还是整改,赶紧把“台账+排查+消纳”证据链焊死,别在复议诉讼里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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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伟进 律师

山西省九三学社社员,山西省太原市电视台、晋中市电视台普法特邀嘉宾,中华环境保护协会特聘律师,服务多地生态环境主管政府单位法律服务,服务多地煤矿、化工及工程公司的环保生态诉讼及非诉案件处理,拥有多起污染环境罪的辩护经验,深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

*本微信文章仅为交流目的

不代表华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