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悟 | 烟花爆竹:民间认知与法律法规的差异解析

2024-01-27


烟花爆竹,这一传统节日庆典中不可或缺的元素,自古以来便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寄托。然而,烟花爆竹背后所隐藏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本文将对烟花爆竹的民间认知与法律法规进行对比分析,揭示两者在概念上的差异,并进一步探讨烟花爆竹在现代社会中的安全管理问题以及传统文化与法律的碰撞。


一、烟花爆竹的民间认知与法律法规定义的差异



1.民间认知的烟花爆竹


基于公众认识,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爆炸,产生声、光、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在民间认知中,烟花爆竹主要指的是烟花爆竹制品,如各种花炮、鞭炮等。


2.行政法规定义的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这一定义涵盖了烟花爆竹的生产原料和制品,强调了烟花爆竹的危险特性,并对其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


通过上述概念,我们可以发现,就烟花爆竹的概念界定上,民间认知与行政法规并不相同,探究立法者原意,我们可以看出,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制定上,立法者认为不仅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性物品,其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同样是易燃易爆的危险性物品,两者都不同于普通物品,为便于管理,便将两者统称为烟花爆竹。


二、烟花爆竹究竟是否属于“爆炸物”



关于烟花爆竹是否应归类为爆炸物的争议愈发明显,一部分人认为烟花爆竹具有爆炸性质,应将其纳入爆炸物品的管理范畴;而另一部分人则主张烟花爆竹属于生活消费品,与管理爆炸物品的原则应有所区别。笔者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明确烟花爆竹与爆炸物的性质、危险程度、管理原则及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差异,为烟花爆竹的合理管理提供依据。


首先,烟花爆竹与爆炸物的性质不同。烟花爆竹属于生活消费品,而爆炸物属于生产资料。烟花爆竹的生产、消费和销售主要集中在节日庆典、庆典仪式等生活场景,而爆炸物主要用于矿业、建筑工程等生产领域。


其次,烟花爆竹的危险程度相对较低。虽然烟花爆竹具有一定的爆炸和燃烧性质,但在合理使用和储存的情况下,其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性较小。相比之下,爆炸物一旦流失到社会上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因其具有较强的破坏性和难以控制的特点。


再次,烟花爆竹与爆炸物的管理原则不同。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实行严格管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持有。对于爆炸物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等环节,国家均实施许可制度,确保爆炸物的合法流通和使用。而烟花爆竹不属于管制物品。在我国,零星的烟花爆竹任何公民都可以持有。虽然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需要遵循一定的管理规定,但相较于爆炸物,其管理程度相对较低。


最后,烟花爆竹与爆炸物的行政许可项目不同。民用爆炸物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等环节均需设定许可。国家对爆炸物的生产能力和储存条件有严格的要求,以确保爆炸物的安全使用。而烟花爆竹可在生产、经营运输以及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设定许可。相较于爆炸物,烟花爆竹的许可范围主要集中在生产和燃放环节,对公共安全的影响相对较小。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烟花爆竹不属于“爆炸物”。烟花爆竹确实具有爆炸性和危险性,但它们通常被认为是娱乐用品,而非军事或工业用途的爆炸物。同时,烟花爆竹的爆炸力被分散,且与普通民众的传统习俗相符合,这使得它们并未被归为刑法意义上的爆炸物。


三、传统文化与现行法律的冲突现象及其影响



作为一种富含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节日庆典、庆典仪式等场合中,扮演着独具特色的礼仪角色,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我国文化多样性的魅力。尤其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更是寓意着喜庆、祥和,烘托出浓厚的节日氛围。


然而,近年来关于春节期间是否应该“禁限”烟花爆竹的争论愈发激烈。在这一问题上,“文化传统”成为许多“反对者”反驳的核心依据。他们认为,烟花爆竹是我国历史悠久的传统民俗文化象征,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无异于抹杀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此同时,也有支持者指出,烟花爆竹燃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忽视。大气污染的多元要素以及烟花爆竹燃放后的“蓝天”缺失,都成为了他们主张限制或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有力的实证依据。


烟花爆竹,作为民众智慧的结晶,它在为礼俗活动增色添彩的同时,也充当了时间媒介的角色,更是承载了个体和集体心理诉求的重要载体。在我国各民族、各地区的各类过渡礼仪中,烟花爆竹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不论是从最初的“限”到后来的“禁”,还是再到现在的“限”,烟花爆竹对礼俗生活的影响早已超越了其本身,而成为了一种象征和载体。以春节为代表的节日节庆活动,只是这一现象的一个典型缩影。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的确会造成一定的人身财产损害,并带来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如空气污染、噪音污染以及垃圾污染等。


面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在尊重传统文化的基础上,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平衡传统文化传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传统文化是我们国家的宝贵财富,而环境保护则是关乎人民生存和发展的重大课题。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我们需要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使两者之间达到和谐共生。


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科技创新,研发环保型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节日和庆典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然而,传统的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和噪音,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通过科技创新,我们可以研发出燃烧过程中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噪音的环保型烟花爆竹。这样一来,既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传统文化的需求,又减轻了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压力。


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火灾、爆炸等,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燃放场所、时间、规模的管控。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此外,我们还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通过媒体、教育、社区活动等多种途径,让广大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环保型烟花爆竹的优势。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鼓励人们在节日和庆典活动中选择环保型烟花爆竹,共同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贡献。


总之,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我们应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燃放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并在尊重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寻求合理解决方案,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和管理措施,实现传统文化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既守护好我们的传统文化,又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让子孙后代在美好的家园中茁壮成长。


作者简介



 张飞虎  律师


201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供职于某基层法院,民事庭工作四年,刑事庭工作六年,曾担任刑事庭副庭长。2021年7月入职华炬律师事务所,现任山西华炬(长治)律师事务所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实战经验丰富,先后审理了各类民刑事案件500余件。理论知识扎实,先后发表多篇理论文章。


刑事犯罪辩护联系方式:1883456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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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代表华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