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 语
为统筹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居民人均收入及就业市场实际情况,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政《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6〕29号),自2026年10月1日起全面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是山西省近年来重要的劳动保障政策更新,直接关系辖区内全部用人单位的薪资结构设置、用工成本核算及劳动合规体系建设。结合劳动仲裁实务、司法审判实践及新规核心条款,针对本次政策调整,作出专业法律解读与用工风险合规指引,为企业规范用工、防范劳资纠纷提供法律支撑。
一、本次新政核心调整内容及适用标准
本次政策延续山西省最低工资三类区域差异化分级模式,同步上调全日制、非全日制用工薪资标准,适配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标准界定清晰、适用范围明确,2026年10月1日起全省正式施行,原最低工资标准同步废止,具体法定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350元、二类地区2250元、三类地区215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3.5元、二类地区12.9元、三类地区12.4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5.3元、二类地区24.2元、三类地区23.3元。
(三)区域划分适用规则
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划分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其中一类地区覆盖太原市主城区及重点县域、大同平城区、阳泉城区、长治潞州区、晋城核心区域、朔州朔城区、忻州忻府区、晋中榆次区、临汾尧都区、吕梁离石区、运城盐湖区等全省经济核心区域;其余市县根据经济发展层级划分为二类、三类区域。用人单位需严格按照用工所在地行政区域对应标准执行,不得跨区域适用较低薪资标准,此为劳动监察核查及司法审判的重要裁判依据。
二、法律核心界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定排除范围
结合《最低工资规定》及本次山西新政明确条款,最低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剔除法定例外收入后的月度、小时最低劳动报酬底线,该界定是司法实践中认定薪资是否合规、裁判薪资补足争议的核心关键。实务中大量劳资纠纷、行政处罚均源于企业对最低工资核算范围的认知偏差。新政明确,以下三类收入不得计入最低工资、不得抵扣基础劳动报酬:
1. 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所获的日常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属于额外劳动报酬,与最低工资无抵扣关系。
2. 特殊岗位专项津贴:针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高空作业、行车作业等特殊工作环境、特殊劳动条件发放的岗位津贴,是对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法定独立于最低工资之外。
3. 法定福利待遇:法律法规、国家及山西省政策规定的各类劳动者福利,包括社保公积金单位配套福利、节日福利、交通补贴、餐补、取暖补贴等,均不属于最低工资核算范畴。
律师实务提示:司法实践中,仲裁委及法院严格适用“剥离核算”原则,即核算最低工资是否达标时,必须先行剔除上述三类收入,仅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基础固定工资作为核算依据,企业以补贴、津贴冲抵最低工资的行为,将直接被认定为用工违法。
三、新政法定适用主体与执行时效
1. 执行生效时间:2026年10月1日起,全省所有用人单位统一适用新标准,2026年10月之前的薪资核算仍按原标准执行,新政无溯及力。
2. 法定适用主体: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全部用工主体,包含中央驻晋单位、省属国企、外资企业、小微企业等,无用工主体豁免情形;与之建立全日制、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本标准,劳务关系、劳务派遣用工需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属地标准合规执行。
四、企业用工高频法律风险及合规整改指引
结合山西本地劳动监察执法惯例及近两年劳资纠纷裁判大数据,本次最低工资调整落地后,企业主要存在薪资核算、制度管理、整改衔接三大类法律风险,本所律师针对性出具合规整改方案:
(一)核心合规风险点
1. 薪资不达标风险:部分小微企业、服务行业企业底薪设置偏低,叠加绩效拆分、薪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剔除加班工资、专项津贴后,基础薪资低于属地最低工资标准,面临薪资差额补足、行政处罚风险。
2. 违规抵扣风险:以餐补、交通补贴、全勤奖、岗位津贴等法定排除项抵扣最低工资,属于典型用工违法行为,劳动者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责令整改并予以处罚。
3. 制度滞后风险: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劳动合同薪资条款未同步更新新政标准,2026年10月1日后仍沿用旧标准,引发员工争议及仲裁败诉风险。
4. 非全日制用工风险:兼职、小时工等非全日制用工未按照最新小时标准核算报酬,普遍存在薪资核算漏洞,是近期劳动监察专项核查重点。
(二)企业专项合规整改建议
1. 开展薪资专项自查: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员薪资核算复核,严格按照“剥离核算原则”核对基础工资,对未达标的岗位薪资、薪资结构完成调整,足额补足薪资差额,留存自查整改台账。
2. 优化薪酬制度体系:修订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员工手册,明确区分基础工资、加班工资、专项津贴、福利待遇,固化最低工资核算规则,避免薪资拆分、变相降薪等合规漏洞。
3. 完善合同与公示流程:更新劳动合同薪资条款,对新入职员工适用新标准,对在职员工通过内部公示、书面告知等方式完成政策衔接,规避程序瑕疵引发的劳资争议。
4. 规范特殊用工管理:针对非全日制用工、轮岗夜班、特殊岗位员工,单独核算薪资报酬,严格匹配对应区域、对应用工类型的最低工资标准,杜绝差异化违规用工。
五、劳动者维权途径与法律救济依据
新政落地后,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受法律强制保护。若用人单位存在薪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违规抵扣薪资、拒不补足差额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维权:一是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薪资明细等核心证据;二是向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三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薪资差额补足、经济补偿等合法权益,仲裁及诉讼时效依法受法律保护。
六、律师结语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用工领域的法定刚性底线,属于强制性劳动保障规范,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双方约定、内部制度等方式规避适用。本次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既是民生权益保障的重要举措,也对全省企业用工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用工薪资合规是企业劳资风险防控的基础环节,薪资结构不规范、标准不达标,极易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行政处罚、信用公示等多重风险。
华炬律师将持续跟进山西省劳动保障新政动态,聚焦企业用工全流程合规管理,为各类企业提供薪资合规审核、制度修订、劳资纠纷处理、劳动专项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防范用工法律风险,实现规范化、合法化经营。
*本微信文章仅为交流目的
不代表华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作者简介

张建鑫 律师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家高级企业合规管理师。专业方向:公司治理与并购、国有企业改革与合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张建鑫律师兼具法律专业背景与多年企业管理实战经验,长期专注于公司治理、企业法务管理、合同管理、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及投资管理等领域,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
现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擅长为企业提供合规治理、改制重组、资产整合等方面的综合法律服务,在企业重大决策支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复杂商事项目运作方面具有突出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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