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dian亮生活 | 正当防卫

2023-07-26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正当防卫



NO.149

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法条解析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有关内容。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属合法行为,在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前提下,因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损害且未超过必要限度的,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正当防卫是否超过必要的限度,应当结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实际情况作出正确判断。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1.防卫过当不能免除民事责任。2.对防卫过当造成的损害,应当减轻责任。3.故意加害行为的赔偿责任,对超出必要限度的损害应当全部赔偿。防卫过当的赔偿范围,应当是超出防卫限度的那部分损害,即“不应有”的那部分损害。

案例分析


原告冉某奎与被告冉某平的房屋相邻,冉某平用石棉瓦接房屋的水时将冉某奎房屋墙壁淋湿,双方发生争吵,冉某奎殴打冉某平,躲开后冉某奎持续殴打,将冉某平配戴的助听器打坏,冉某平反击将冉某奎打伤。公安局对冉某奎被伤害一案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书,以冉某平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决定终止对冉某平的侦查并撤销案件。后冉某奎以冉某平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裁定不予受理。遂原告冉某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冉某平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并口头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冉某奎与被告冉某平之间因房屋滴水问题发生殴打,造成冉某奎轻伤。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冉某奎受到的伤害系冉某平正当防卫所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冉某平多次躲避冉某奎殴打,在受到冉某奎侵害后为避免持续性伤害而进行反击,主观上是为了制止对方,且根据在案证据证明冉某平的防卫行为并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故对原告冉某奎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律的底色是道德人心,司法审判应当永远成为社会正能量的守护者。司法实践中要准确把握正当防卫裁量标准,充分考虑防卫行为的必要性,不苛求每一次防卫行为都有如教科书案例一般标准精确,要走出“唯结果论”“过于强调力量对等”等惯性误区,准确适用正当防卫条款,彰显和体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本案用最笔直的态度,坚决防范“谁能闹谁有理”“和稀泥”等错误做法,向社会传递了任何人面对突如其来的伤害,都可以依法行使合法权利保护自己,凸显了正当防卫法条的核心价值,让正义“不委屈也可以求全”,兼顾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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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类型

代理违法的民事责任

首次明确规定禁止性骚扰 

无权代理的规定

禁止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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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的终止

代理的效力

代理人可以转委托

第三人代理吗?

职务代理的要求

供稿 | 白雁军  韩享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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