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悟 |扫黑除恶解读(十)

2026-10-19


连载说明

为帮助广大读者准确把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厘清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十类新型黑恶犯罪以及 “六霸” 等涉黑涉恶情形的认定标准,读懂相关司法认定逻辑与实践典型案例,本栏目将分期推送《扫黑除恶解读》系列内容。


后续,我们会依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四大法定特征、恶势力组织构成要件、十类新型黑恶犯罪表现形式、“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 各类霸痞违法情形结合实务案例展开解读,帮助大家分清合法维权与黑恶犯罪边界,明晰各类涉黑涉恶行为识别要点,敬请持续关注本栏目更新。


前言



近日,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是扰乱社会治理格局的重大不稳定因素,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建设“平安中国”社会治理目标路上不可小觑的“拦路虎”。回溯新中国建立以来的社会治理情状,不难发现,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一直是困扰人民群众安全生活的社会顽疾之一,令人不禁对其深恶痛绝。因而,我国也曾多次开展关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治理的专项打击活动,并在不同时期取得重要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显著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因而,立足于新形势,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的认定

——碰瓷敲诈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情况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高额赔偿。




一、交通事故型碰瓷



(一)盯梢酒驾、无证驾驶人员


不法分子在饭店、KTV、驾校周边蹲点,物色饮酒后驾车的驾驶人,或寻找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失驾人员”。发现目标后尾随跟踪,伺机制造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害怕被查处的心理,以“报警处理”相要挟,索要高额“私了费”。有的团伙甚至专门设酒局怂恿他人酒后驾车,再借机碰瓷敲诈。


(二)故意用身体碰撞车辆


在偏僻、狭窄的机动车道,一人故意用身体碰撞车辆并谎称被撞受伤,同伙则上前配合“演戏”,虚构机动车撞伤“行人”的事实,夸大伤情,利用被害人“撞人”后紧张害怕的心理,逼迫当场拿钱“私了”。


(三)针对三轮车、老年人下手


不法分子专挑无牌、无证三轮车,利用被害人车辆无牌无证、若报警将被查扣的心理,采取推搡、贴靠、滋扰等手段要挟私了。有的还专门针对独行老人,一人尾随故意碰撞老人并拿出已损坏的眼镜索赔,制造被害人“过错”假象,同伙假扮路人“调解”,实则恐吓勒索。


二、消费场所型碰瓷



(一)“碰瓷KTV”假受伤真敲诈


团伙专门选择KTV包房正常消费,随后制造被工作人员“推倒受伤”的假象,团伙成员随即起哄、施压,要求场所经营者赔偿。从“受伤”到“谈价”再到“调解”,形成完整闭合的敲诈链条。若索赔遭拒,甚至通过投诉、信访、虚假诉讼向经营者施压。


(二)餐饮场所“吃出异物”碰瓷


不法分子在就餐时往菜盘里放蟑螂、头发等异物,或故意将异物放入食物中,以“吃出问题”为由向商家索要赔偿。


(三)医疗场所“治疗加重”碰瓷


团伙专门物色有中医理疗业务的中医诊所,嫌疑人前往店内谎称身体不适需要治疗,治疗后佯装病情加重,其余同伙则以举报、投诉等方式相要挟向商户勒索钱财。


三、新型“软暴力”碰瓷



(一)捏造虚假医疗事故


不法分子制造虚假医疗事故,以“不赔钱就举报”等手段多次强行索取他人财物。


(二)假借维权之名施压


以相关场所存在过错或不正当服务等理由,实施恐吓、威胁、滋扰、起哄或投诉、举报等手段,迫使被害人给付钱财。


典型案例

近日,贵州毕节警方从一起交通事故警情中深挖拓线、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个碰瓷敲诈犯罪团伙,抓获15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该犯罪团伙选择“脱保”或仅购买交强险车辆为作案目标,驾驶购置的低价二手豪华品牌车辆别车碰瓷,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虚报高额维修费用,采取多人围堵施压、威胁恐吓的方式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链接

1.扫黑除恶解读(一)

2.扫黑除恶解读(二)

3.扫黑除恶解读(三)

4.扫黑除恶解读(四)

5.扫黑除恶解读(五)

6.扫黑除恶解读(六)

7.扫黑除恶解读(七)

8.扫黑除恶解读(八)

9.扫黑除恶解读(九)


作者:白雁军  张飞虎  


*本微信文章仅为交流目的

不代表华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作者简介



白雁军  律师



华炬党委委员,律所高级合伙人、业务委员会主任、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曾任职于晋中市人民法院,现任山西师范大学客座教授,山西省电视台、广播电台特约嘉宾。





 张飞虎  律师



201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供职于某基层法院,民事庭工作四年,刑事庭工作六年,曾担任刑事庭副庭长。2021年7月入职华炬律师事务所,现任山西华炬(长治)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实战经验丰富,先后审理了各类民刑事案件500余件。理论知识扎实,先后发表多篇理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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