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载说明
为帮助广大读者准确把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厘清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十类新型黑恶犯罪以及 “六霸” 等涉黑涉恶情形的认定标准,读懂相关司法认定逻辑与实践典型案例,本栏目将分期推送《扫黑除恶解读》系列内容。
后续,我们会依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四大法定特征、恶势力组织构成要件、十类新型黑恶犯罪表现形式、“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 各类霸痞违法情形结合实务案例展开解读,帮助大家分清合法维权与黑恶犯罪边界,明晰各类涉黑涉恶行为识别要点,敬请持续关注本栏目更新。
前言
近日,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是扰乱社会治理格局的重大不稳定因素,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建设“平安中国”社会治理目标路上不可小觑的“拦路虎”。回溯新中国建立以来的社会治理情状,不难发现,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一直是困扰人民群众安全生活的社会顽疾之一,令人不禁对其深恶痛绝。因而,我国也曾多次开展关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治理的专项打击活动,并在不同时期取得重要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显著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因而,立足于新形势,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的认定
——务工敲诈

务工敲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披着“务工维权”外衣实施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与普通劳务纠纷不同,务工敲诈属于有预谋、有套路的违法犯罪,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招工平台、线下劳务市场等渠道物色目标,应聘入职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挑起矛盾事端,随后以“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等名义索要钱财;若索要被拒,便会采取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是恶意申请劳动仲裁、向相关部门虚假投诉举报,迫使用工主体交付钱财,严重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与社会秩序。
一、入职后故意“找茬”索财
犯罪分子应聘入职后,故意消极怠工、违规操作,甚至刻意制造工作失误,随后反咬一口,以“工作受损”“身心受影响”为由索要高额赔偿,不达目的不罢休。
典型案例
2025年下半年,嘉善县多家劳务中介、劳动密集型企业接连遭遇一批反常求职者。该伙人员应聘时对薪资、岗位条件毫无要求,顺利入职之后便开始消极怠工,拒不服从岗位管理,刻意制造工作矛盾。没过几天就捏造 “招工宣传信息不实”“厂区住宿条件恶劣损害身体健康” 等理由,反向向企业索要高额误工费、往返交通费。如果用工单位拒绝给钱,就继续在厂区内滋事纠缠,直到对方赔钱了事。短短半年时间,该团伙依靠此种套路,先后对十余家企业实施敲诈,非法获利30余万元。嘉善警方研判同类警情后将该团伙一网打尽,所有涉案人员最终以敲诈勒索罪被依法惩处。
二、“软暴力”胁迫施压
索要钱财被拒后,纠集多人围堵用工单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阻碍正常施工和经营;或采取跟踪、纠缠、恐吓等方式骚扰负责人,甚至以跳楼、自残等极端行为相威胁,逼迫对方妥协。
典型案例
吉某一伙人员应聘进入该工地务工,上岗之后拒不服从施工管理,故意消极怠工,工作期间饮酒闹事,多次与工地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工地出于安全管理考虑,对该批人员作出辞退处理。被辞退后吉某非但没有结算劳务工资离场,反而纠集多名同伙,长时间围堵工地项目部办公区域,滞留在施工现场阻碍工程机械作业,多次纠缠、恐吓项目负责人,还以滞留工地、扬言极端行为等方式施压,索要远超实际劳动报酬的高额补偿金。项目方为防止工期全面停滞被迫协商,后续不堪滋扰报警。警方顺着线索查清该团伙跨多省作案事实,12名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三、团伙作案流窜作案
部分务工敲诈行为由恶势力团伙实施,成员分工明确,有的负责应聘入职,有的负责闹事施压,有的负责对接投诉,流窜于多个工地、企业之间,反复作案,非法获利数额较大。
典型案例
马某、赫某二人纠集9名闲散人员组成职业化 “劳务碰瓷” 团伙,团伙内部分工清晰,有人专门在网络招工群寻找工地招工信息、有人负责进场假意务工、有人负责闹事施压以及发起投诉举报。2024年11月‑2025年10月期间,团伙成员分批应聘进入山东、山西各地建筑工地。进场后便故意提出苛刻食宿要求,消极怠工、无故滋事,一旦用工方想要劝退,立刻采取围堵项目部、贴身纠缠、滞留工地、批量发起投诉等手段,索要高额路费、误工费。该团伙不到一年流窜两省24个工地,敲诈勒索总金额21万余元。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对该恶势力团伙一审宣判,9名被告人全部获刑。
四、恶意投诉混淆视听
利用劳动仲裁、投诉举报等渠道,捏造事实、夸大问题,试图借助行政力量给用工单位施压,既浪费行政资源,也损害用工单位的声誉和正常经营。
典型案例
以黄某、张某为首的21人职业化“劳务碰瓷”团伙,长期流窜长三角各地工厂、劳务市场实施敲诈。该团伙分工明确、套路固定,部分成员假意入职企业,刻意消极怠工、制造用工矛盾;其余人员专职负责后续施压。企业拟劝退违规成员时,团伙便捏造食宿恶劣、克扣工资、违规加班等虚假事实,索赔未果后,批量向人社、市场监管、12345热线等多渠道发起恶意投诉,短时间内生成大量举报工单,借行政核查施压企业。团伙利用企业惧怕舆情发酵、停工停产的心理,胁迫企业花钱平息事端。该行为严重挤占行政资源、损害企业口碑、扰乱正常经营秩序。浙江嘉善警方梳理同类警情、跨省联动抓捕,将21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全体涉案人员因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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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雁军 张飞虎
*本微信文章仅为交流目的
不代表华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作者简介
白雁军 律师
华炬党委委员,律所高级合伙人、业务委员会主任、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曾任职于晋中市人民法院,现任山西师范大学客座教授,山西省电视台、广播电台特约嘉宾。
张飞虎 律师
201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供职于某基层法院,民事庭工作四年,刑事庭工作六年,曾担任刑事庭副庭长。2021年7月入职华炬律师事务所,现任山西华炬(长治)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实战经验丰富,先后审理了各类民刑事案件500余件。理论知识扎实,先后发表多篇理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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