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dian亮生活 | 国有企业出资人制度

2024-02-19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国有企业出资人制度


NO.202

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七条 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法条解析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七条 规定了对国有企业出资人制度的有关内容。


本条根据党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对国有企业出资人制度作了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案例分析


2003年11月1日,鑫某集团二号矿业分公司工会委员会与原告李某签订了《二号矿业分公司工会关于利用废渣捡矿作为赔偿李某土地的协议》。协议载明:李某通风井处路上路下约2亩土地,多年来被选矿废水淤积,不能耕种,为给予补偿,经公司党政工集体协商决定,将废渣中捡矿作为赔偿李某土地使用费。具体协商事宜如下1、二号矿业分公司将废石道以里的废渣中捡矿和选矿车间废石道以里的废渣中捡矿作为李某土地被冲洗的补偿。2、李某捡矿期间不能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全部费用设备均由自己负担。……5、由李某一次性付二号矿业分公司管理费200元,必须是预付款。协议签订后,李某陆续捡矿,中间亦有停工。2018年3月7日X能公司成立,系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尾矿渣、尾矿砂、废矿石、废铁渣、钢渣、水渣、石渣、粉煤灰的回收、加工和销售。鑫某集团亦系国有独资公司。2018年12月X能公司与华某公司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标的为涉县符山矿及周边区域矿渣废石。拍卖时李某提出异议,要求停止对鑫某集团2号矿废矿渣废石堆的拍卖。后李某诉至法院。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本案中,X能公司、鑫某集团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委托华某公司拍卖鑫某集团2号矿废石堆,鑫某集团无异议,拍卖行为合法有效。同时鑫某集团二号矿业分公司工会委员会与原告李某签订了《二号矿业分公司工会关于利用废渣捡矿作为赔偿李某土地的协议》系二者之间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真实有效。该协议虽允许李某在相应区域捡矿作为占地补偿,但并没有改变废石属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属性。李某以该协议已将废渣所有权转归其所有,并要求确认X能公司、鑫某集团拍卖行为无效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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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白雁军  韩享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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