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炬金融汇 | 最高额抵押下:抵押人担保责任的边界与争议解析

2024-10-08

在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抵押作为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被广泛使用。抵押人通过将其财产作为抵押物,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在众多抵押形式中,最高额抵押因其灵活性和便捷性,成为金融机构和商业活动中的首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关于抵押人是否可以超过最高担保金额承担担保责任的问题,一直是法律实务中的一个争议点。本文旨在探讨这一问题,并提供深入分析。


一、最高额抵押的概念与特性


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其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来债权的担保: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在设定抵押时可能尚未发生,它为未来的、连续的债权提供担保。


2.最高额度限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一个最高债权额限度,抵押人仅在此限度内承担责任。


3.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最高额抵押通常约定一个确定的期间,在此期间内发生的债权受到担保。


4.登记生效:最高额抵押通常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以对抗第三人。


二、最高额抵押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至第四百二十四条对抵押权作了详细规定,其中第四百二十条明确了最高额抵押的概念和效力,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并且,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五条对最高额担保中的最高债权额作了具体解释,此外,还规定了登记的最高债权额与当事人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不一致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依据登记的最高债权额确定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范围。


三、超过最高担保金额的承担问题


1.法律角度

从法律角度来看,抵押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其内容应当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最高债权额限度,那么抵押人的责任就应当被限定在此范围内。超过这一限度的债权,抵押人没有法律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2.实践操作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债权人要求抵押人超过最高额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这通常涉及到合同的解释、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法院通常会首先审查合同条款,以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3.特殊情况

尽管原则上抵押人不承担超过最高额的担保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例外。例如,如果抵押人在合同之外与债权人达成了新的协议,同意在特定情况下超出最高额承担担保责任,那么这一承诺可能会被法院认可,前提是该承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四、案例分析


为了更好地理解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来进一步探讨。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最高额抵押的争议案件并不少见。


案例

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双方约定了最高担保限额为500万元,并且规定了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此金额。此外,合同还规定了抵押人需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律师费等在内的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在贷款发生逾期,且本金金额恰好达到500万元的界限时,关于抵押人是否还需对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继续承担责任?


分析

首先,从法律和司法解释内容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最高额担保中的最高债权额,是指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或者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次,从司法实践看。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最高法民终117号案件中,明确阐释:“双方当事人在案涉《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为: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登记系统的设置限制,应当认定权利人在登记的“最高债权额”一栏中填写的最高本金限额,仅指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而该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则应当包括当事人在相应的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该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因此,原审法院判决抵押权人在双方约定并登记的最高限额范围内就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将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排除在担保范围之外,明显与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抵押人在最高额抵押中是否可以超过最高担保金额承担担保责任,原则上是不可以的。这一结论基于合同约定的尊重、法律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一般原则。然而,法律实务中的情况复杂多变,具体案件的处理还需结合合同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的意愿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在实践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建议在设定最高额抵押时,明确约定最高债权额限度,并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预见和约定。


文 | 金融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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