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炬地方债|山西省成立“一泓清水入黄河”工作专班

2023-06-30


2023年3月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14号),为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实现“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目标,全方位、一体化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制定“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并于2023年4月26日成立“一泓清水入黄河”工作专班。



一、工程重点和主要目标


“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主要涉及沿汾六市:太原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


通过实施十大建设工程,到2025年,基本实现汾河流域“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目标,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


通过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域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提质增效工程、工业园区废水深度处理及中水集约利用工程、农业农村污染防控工程、河湖生态化修复治理工程、源头区水源培基涵养工程、干支流生态基流保障工程、河流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水生态环境智慧化监管工程、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保障工程十大工程共280个项目,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国考断面水质不达优良的问题,全面减少入汾河污染物排放量,实现汾河干流流量不低于15立方米/秒。通过对汾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河道、岸线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打造生态廊道,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二、统筹资金、多元投入的实施机制


十大建设工程共280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046亿元。工程资金采取多元化、多渠道的筹措方式,由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等各个方面共同承担。政府责任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统筹使用生态环境、林草、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专项资金,并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政府一般性债券、绿色债券等筹集政府投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打捆上报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各类专项资金、中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以及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支持。同时,积极推行EOD模式,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有效融合、一体化实施公益性较强、收益性较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性较好的关联产业项目,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实现资金自平衡。


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债券项目


2023年3月,山西省财政厅发行山西省政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债券,项目基本情况及项目收益来源如下:


(一)临县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收入来源:供水收入、财政补贴收入

建设内容:白文镇集中供水工程、林家坪镇集中供水工程2处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木瓜坪乡榆林村、玉坪乡玉坪村等30处小型标准化供水或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厂、改扩建水源工程、铺设供水管网、净化消毒、自动化监控等


(二)阳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收入来源:中水回用销售收入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阳城县凤城镇、蟒河镇、东冶镇、白桑镇,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凤城镇土涧村至秀泽桥污水主管网及沿线各村干管至主管的敷设、演礼新城及凤南新城至主管网的敷设管道,管道全长20011m;新建东立交桥至阳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主管敷设工程,管道全长6609m;新建清林沟东进村至获泽河管线敷设工程,管道全长4664m;2、新建蟒河镇镇区1000m³/d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7820m、白桑镇上白桑村100m³/d;污水处理站、东冶镇东冶村240m³/d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882m、蔡节村100m³/d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1430m。


(三)灵石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收入来源:污水处理费收入、再生水水权交易收入

建设内容:工程建设规模为10000m³/d,工艺采用预处理+AA0生化处理+反应沉淀过滤工艺。


(四)翼城县再生水利用项目


收入来源:中水销售收入

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建制镇及城中村的污水处理项目、周边村庄污水处理项目、再生水回用项目三个子项目。其中:1、建制镇及城中村的污水处理项目包括西闫村、桥上村、上高村、下高村、东寿城村、北寿城村、北关村、南寿城村,共8个;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小型污水处理站2座:西闫村污水处理厂50m³/d、桥上村污水处理厂50m³/d;新建污水管网8257m,检查井246座。2、周边村庄污水处理项目包括岳庄村、曹家坡村、营里村、凤架坡村、苇沟村、封壁村、南官庄村、西石桥村、贯上堡村、辛庄村、中卫村、人望村、北庙村、南庙村、浍史村、故城村、武池村、梁壁村、张言社村、川吴村、北常村、东王村、西王村,共23个;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网44776m,检查井1435座,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3、再生水利用项目起点为县城污水处理厂,终点为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建设内容包括加压泵池1座,5000m³蓄水池1座,提升泵站2座,分期建设,近期水泵安装为2.0万m³/d,土建、电气为4万m³/d,输水管网为2×9637m。


(五)襄汾县豁都峪段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收入来源:规划业态租赁收入、广告费收入

建设内容:工程起点为平安四季小区北侧,终点为豁都峪入汾口,治理总长度3.223公里。主要建设防洪工程(河道疏浚、上游拦砂、新建堤防和护坡以及现状提防加高)、蓄水工程(新建钢坝闸、控制管理房、河道防渗及工程补水方案)、临河道路工程、生态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照明、水位监测、雨水口临时改造和污水管道检查井改造工程)等内容。


(六)芮城县西陌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收入来源:污水处理收入、中水回用收入和财政专项补贴收入

建设内容: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日处理量为600m³。新建格栅渠、调节池、污泥池、蓄水池等,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8914m、检查井558座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七)芮城县阳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收入来源:污水处理收入、中水回用收入和财政专项补贴收入

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量为800m³。新建格栅池、调节池、消毒池、污泥贮存池、一体化提升泵站等,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6252m、检查井623座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八)夏县庙前镇、埝掌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


收入来源:污水处理收入、中水回用收入和财政专项补贴收入

建设内容:建设地址为夏县埝掌镇镇区西南角、庙前镇镇区西侧。项目共新建两座污水处理厂,涉及庙前镇和埝掌镇,其中庙前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为1000立方米,埝掌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为500立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区外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生产性构筑物、办公用房、值班室及配套水暖工程、电气工程、绿化、道路、消防、设备等。


(九)临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收入来源:污水处理收入、中水回用收入和财政专项补贴收入

建设内容:为全面提升临猗县城乡污水处理水平,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71座,管网建设长度为745396m,污水处理规模合计10800m³/d,污水处理站出水要求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水排放标准。


(十)芮城县大禹渡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收入来源:水费收入、水价补贴收入、大修理费用专项补助资金收入

建设内容:本次计划改造泵站工程:改造枢纽一级站、枢纽二级站、北一干三级站、北二干二级站、西干一级站、赵庄泵站、礼教二级站等7座泵站。输配水工程:改造干渠5条,总长22575.5m;支渠1条,长4955m;改造建筑物261座;骨干渠道泄水设施改造2处,长559m;干渠安全防护栏3处,总计长3030m。以及计量监测工程,智慧水管理体系。


说明:本文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债券项目的披露不代表上述专项债券项目与“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所涉工程具有关联性。


四、EOD模式


(一)EOD模式定义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co-environment-oriented Development,简称EOD模式),是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较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山西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


目前,山西省推荐并经审核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项目有一个,是阳泉市郊区“三生”融合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期限为2022—2024年,试点实施单位为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山西大地民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申报条件


参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468号)要求,试点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试点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为市级及以下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鼓励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与试点依托项目承担单位联合申报与实施。


2.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依托项目承担单位仅为一个市场主体。


3.强化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以系统解决区域突出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问题为基础,试点依托项目之间相互关联、有效融合,项目边界清晰,且须在项目层面实现关联产业收益补贴生态环境治理投入。


4.依托项目均须完成项目可研批复或备案等立项工作,并提交立项证明材料。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需纳入财政部或国家发展改革委PPP项目库。依托项目已完工的,侧重于EOD模式的经验总结。


5.试点内容与项目实施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投融资、土地利用等现有政策要求,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文|投融资法律事务部  王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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