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炬“征拆”问答 | 转为城市户口后,在集体土地上建房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

2023-08-17

Q

将村集体户口迁出转为城市居民的,其在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

A

不能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因自身原因将户口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系城市居民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使用该组集体土地建房于法无据,且该被征收拆迁房屋未办理用地、建设手续,故无法获得拆迁安置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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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仕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2021)最高法行申2868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仕强,男,1941年3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


法定代表人唐轶昂,市长。


再审申请人王仕强因诉被申请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防城港市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行政不作为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桂行终135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仕强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依法再审并判令被申请人对其履行征收补偿安置职责。


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本案中,原审业已查明,王仕强因参军,户口已迁出冲孔村,从部队复员后国家已安排工作,现属国家机关单位退休干部,系城市居民,非冲孔村下冲孔三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使用该组集体土地建房于法无据,且其在二审中亦自认案涉被征收拆迁房屋未办理用地、建设手续。故王仕强不属于案涉征收拆迁的补偿与安置对象,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王仕强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并无不当。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能成立,不应予以支持。


综上,王仕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王仕强的再审申请。


供稿 |华炬“征拆”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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