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遭遇强降雨天气,车辆被淹、进水等问题集中爆发,随之而来的保险理赔纠纷也进入高发期。不少车主在面对“保险公司拒赔”“定损金额过低”等问题时,往往因对理赔流程不熟悉而陷入被动。本文将从法律层面,为车主解答车辆泡水后的理赔与维权问题。
一、车辆泡水后及时报案
车辆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泡水,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在保险公司指引下告知事故地点等信息,并在保险公司指引下施救及准备理赔需要的材料;涉及人员伤亡的,需同步拨打120和122,并做好现场保护。
需特别注意的是:若车主存在“故意涉水行驶”“车辆熄火后二次启动”等行为的,保险公司可依据《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及合同条款拒绝赔偿或减轻责任。所以,当车辆涉水后绝对不要二次启动车辆,以免给发动机/电动机带来更大的损坏,增加修复难度和维修费用,增加修车时长,影响车辆的使用价值,甚至可能被认为是故意扩大损失,引发理赔争议。
二、查勘定损后审核赔付
报案后需等待查勘员现场确认事故责任,拍摄车辆及环境照片,涉及第三方损失时还需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待保险公司核实事故真实性与材料完整性后即进行审核赔付,赔付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案件不超过30天。
三、对定损或者赔付有争议的可维权
如对保险公司确定的定损方案意见不一致的,可与保险公司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定损,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车主可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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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代表华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作者简介
赵鸿羽 律师
专注于民商事法律实务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以来作为主要承办人代理上百起诉讼、非诉及执行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以负责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操守赢得客户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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