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征收土地告知书》具有可诉性吗?
A
不具有,《征收土地告知书》是对拟征收的有关事项进行告知,尚未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17修正)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案情简介】
供稿 |华炬“征拆”法律服务团队
该专栏由律所合伙人律师毕波牵头成立,李海龙、刘贵燕、滕欣、郭幸、赵小洁等多名合伙人及执业律师共同参与的法律服务团队精心打造,用实务案例及裁判观点,解答在土地征收与房屋强拆中遇到的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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