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房屋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后,被征收人还具有主张补偿或者赔偿的选择权吗?
A
被征收人仍享有选择权。被征收人依法有权选择通过行政补偿程序请求征收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其进行补偿,也可以选择通过行政赔偿程序请求征收人给予行政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案情简介】
供稿 |华炬“征拆”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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