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的责任主体是谁?
A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移民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修订)》
第五条 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案情简介】
供稿 |华炬“征拆”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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