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炬地方债 | 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环境基础设施项目信贷投放力度和融资支持力度

2023-08-25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发改环资〔2023〕1046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逐步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和规模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行动方案》指出,加大支持力度。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完善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价格形成和收费机制,推动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营能力。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环境基础设施项目信贷投放力度和融资支持力度。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工程顺利推进。


《行动方案》指出,创新实施模式。鼓励各地区以市县为单位将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打包,统筹谋划、整体推动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结合地方实际,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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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融资法律事务部   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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