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该通知提出: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我委将按规定限制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限制各类融资项目推荐。
华炬解读:
1.失信记录不等同于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涵盖范围更广。
违约失信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领域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中的违约毁约行为。
将违约失信信息、各地按要求梳理的拖欠账款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一计入相关主体名下形成政务信用记录。
2.历史失信记录不属于限制范围
各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协调指导辖区内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经认定部门确认已纠正失信行为、完成履约的,要及时修复相关失信记录,终止对其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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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融资法律事务部 郝韶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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