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助力应县住建部门规范县域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设立,防范物业治理法律风险,6月3日,受应县住建局邀约,华炬党委委员、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白雁军,何伟进律师联合三晋物业,面向全县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业委会组建全流程法律实务专项普法培训。培训立足法律顾问专业视角,以现行《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从法律要件、程序合规、纠纷风控三方面开展系统化法律授课。

授课中,两位律师首先从法定权责法律边界入手,厘清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在业委会筹备中的法定责任与法律义务。从司法裁判规则说明:街道是筹备组法定牵头主体,负有组建筹备组、材料审核、备案受理、调处阻挠行为的法定职责,履职不当将面临行政合规风险;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参与筹备、身份核验、现场监督属于法定协助义务,缺失关键环节见证留存,极易引发业主诉讼、选举被撤销等法律后果。

(两位律师受邀赴朔州市朔城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围绕日常运营合规管理、法律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专业指导。)
针对业委会启动法定条件,律师结合山西地方立法新规释法:小区满足交付面积过半或交房满两年任一条件即可启动筹建,5%业主人数或专有面积联名即可提交设立申请,行政机关无权增设门槛、抬高申请比例,违规拒收业主申请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隐患,为基层依法受理申请划定法律红线。
围绕六大设立法定流程,以诉讼高发问题为导向逐项拆解法律规范。一是业主申请受理,街道须60日内组建筹备组,收件务必留存签收凭证;二是筹备组组建严格执行业主代表占比不低于50%、成员总数为单数的法定要求,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不少于7日,筹备组90日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超期自动失效;三是业主清册、管理规约、议事规则、选举办法是选举合法性基础,物业公司拒不提供业主资料,可由行政机关依法责令限期交付;四是候选人必须为本小区产权业主,严禁租户、亲属等非业主参选,候选人差额选举比例不低于20%,会前15日全要素公示;五是业主大会严格恪守双2/3业主参与、表决事项双过半通过的法定表决规则,无书面授权不得代为投票,投票全程留痕备查;六是业委会当选后30日内完成住建、街道双重备案,备案是业委会合法履职的法定要件。

课程后半段聚焦高频法律风险防控,结合省内同类败诉案例,梳理程序瑕疵、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恶意阻扰、业主参会率不足、候选人资格瑕疵四大常见法律隐患,提出证据留存、全程公示、行政介入、多渠道投票等合规化解方案。

培训尾声,进行现场答疑,针对应县各小区筹建疑难问题从司法实践角度给出合规解决方案。本次授课以法律实务为核心,夯实基层工作人员法治化履职能力,从源头减少业委会设立相关民事、行政纠纷,助力应县构建法治化、规范化小区基层治理新格局。
文 | 何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