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悟 |扫黑除恶解读(十二)

2026-10-29


连载说明

为帮助广大读者准确把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厘清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十类新型黑恶犯罪以及 “六霸” 等涉黑涉恶情形的认定标准,读懂相关司法认定逻辑与实践典型案例,本栏目将分期推送《扫黑除恶解读》系列内容。


后续,我们会依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四大法定特征、恶势力组织构成要件、十类新型黑恶犯罪表现形式、“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 各类霸痞违法情形结合实务案例展开解读,帮助大家分清合法维权与黑恶犯罪边界,明晰各类涉黑涉恶行为识别要点,敬请持续关注本栏目更新。


前言



近日,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是扰乱社会治理格局的重大不稳定因素,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建设“平安中国”社会治理目标路上不可小觑的“拦路虎”。回溯新中国建立以来的社会治理情状,不难发现,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一直是困扰人民群众安全生活的社会顽疾之一,令人不禁对其深恶痛绝。因而,我国也曾多次开展关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治理的专项打击活动,并在不同时期取得重要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显著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因而,立足于新形势,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的认定

——色情敲诈

色情敲诈是十类新型黑恶犯罪重点打击类型之一,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人性弱点设置圈套,通过线上引诱、线下布局,抓住被害人顾及名誉、害怕隐私泄露、不敢报警的心理,借着交友交往的幌子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它和普通情感纠纷有着本质区别,多属于有组织、有预谋、分工明确的团伙违法犯罪,具体特征为:犯罪分子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广告、涉黄小卡片等渠道投放暧昧信息招揽目标;线上暧昧聊天诱导被害人裸聊、发送私密影像,或是诱骗被害人线下见面;秘密录制不雅视频、保存私密照片,或是虚构怀孕、伤情、未成年人身份等事由;抓住被害人怕家人知晓、怕隐私公开、担心社会评价受损的心理,索要高额补偿款、和解费、封口费;一旦被害人拒绝转账,便采用扬言向亲友同事群发私密资料、上门滋扰、向单位曝光、言语恐吓等软暴力手段施压,逼迫被害人转账交钱,部分团伙境内外勾结,形成完整黑色牟利链条。



一、网络社交暧昧引流,木马窃取信息实施线上胁迫



团伙借助社交APP、短视频评论区、陌生私信主动搭讪,使用虚假头像、暧昧话术勾引被害人,诱导下载来路不明的软件。被害人安装软件后,木马程序自动窃取手机通讯录、好友名单,随后诱导被害人开展私密视频交流,全程录制相关影像。之后亮出影像与通讯录信息,以把私密资料发送给家人、同事相要挟,逼迫被害人转账消灾,很多被害人为保全名誉被迫多次转账,被团伙反复压榨索取钱财。


典型案例

山东德州裸聊敲诈案中,嫌疑人在社交平台冒充女性主动添加被害人,发送二维码诱骗下载木马软件,盗取手机通讯录,诱导裸聊并录下不雅视频,威胁向通讯录亲友群发视频索要钱财。该案抓获43名嫌疑人,破获案件49起,涉案金额220余万元。


二、线下布局设局,虚构事由当场胁迫勒索



团伙分工配合,一部分人线上招揽被害人,引诱线下见面,在酒店、出租屋等场所布下圈套。在被害人与团伙成员接触之后,多名团伙成员冒充家属、亲友、执法人员突然现身,以被害人侵犯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对方系未成年人为借口,当场言语恐吓、围堵纠缠,以报警追究责任相施压,索要高额赔偿,逼迫被害人当场转账或者现金支付了结事情。


典型案例

山东阳信仙人跳敲诈案中,嫌疑人侯某通过社交软件引诱被害人王某前往酒店见面,二人接触期间,同伙突然闯入房间,冒充女子亲属,谎称侯某是未成年人,以报警追责、曝光事件进行恐吓,当场索要5万元 “赔偿金”。被害人及时报警,团伙成员被全部抓获并依法处罚。


三、掌握私密证据,持续滋扰反复敲诈榨取钱财



被害人第一次转账之后,团伙并不会就此收手,会以销毁视频需要额外费用、安抚家属需要补偿等理由不断加码。通过电话、消息持续骚扰,反复以曝光隐私进行威胁,逼迫被害人持续给钱,甚至逼迫被害人借贷、透支银行卡来满足勒索要求,给被害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与严重心理创伤,不少被害人长期被团伙挟持胁迫,身心俱疲。


典型案例

江苏张先生裸聊被敲诈案中,张先生在交友软件结识女网友,被诱导裸聊后,对方拿出录好的不雅视频和通讯录信息进行要挟。短短12小时内,被害人被迫13次转账,合计4万余元。即便多次交钱,团伙依旧没有停止威胁,不断编造删除视频、处理资料的理由追加勒索,逼迫被害人通过网贷凑钱,被害人长期承受巨大精神压力,最终选择报警维权。



相关链接

1.扫黑除恶解读(一)

2.扫黑除恶解读(二)

3.扫黑除恶解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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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扫黑除恶解读(十)

11.扫黑除恶解读(十一)


作者:白雁军  张飞虎  


*本微信文章仅为交流目的

不代表华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作者简介



白雁军  律师



华炬党委委员,律所高级合伙人、业务委员会主任、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曾任职于晋中市人民法院,现任山西师范大学客座教授,山西省电视台、广播电台特约嘉宾。





 张飞虎  律师



201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供职于某基层法院,民事庭工作四年,刑事庭工作六年,曾担任刑事庭副庭长。2021年7月入职华炬律师事务所,现任山西华炬(长治)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实战经验丰富,先后审理了各类民刑事案件500余件。理论知识扎实,先后发表多篇理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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