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一、长治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一)案件受理情况
长治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投资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法院于2024年2月7日作出(2024)晋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高科投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14日作出(2024)晋04破1号决定书,指定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二)公司基本情况
高科投资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成立,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0万元,其中股东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0万元,占股80%,长治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00万元,占股20%。工商注册登记机关为山西省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山西高科华烨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一)案件受理情况
山西高科华烨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烨机电)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法院于2024年2月19日作出(2024)晋0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华烨机电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14日作出(2024)晋04破2号决定书,指定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二)公司基本情况
华烨机电于2013年1月24日成立,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股东山西高科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55万元,占股51%,长治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45万元,占股49%。工商注册登记机关为山西省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长治市高科电子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一)案件受理情况
长治市高科电子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销售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法院于2024年2月19日作出(2024)晋04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电子销售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14日作出(2024)晋04破3号决定书,指定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二)公司基本情况
电子销售公司于2013年1月24日成立,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长治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机关为山西省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长治虹源科技晶片技术有限公司
(一)案件受理情况
长治虹源科技晶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源晶片)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法院于2024年2月19日作出(2024)晋04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虹源晶片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14日作出(2024)晋04破4号决定书,指定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二)公司基本情况
虹源晶片于2010年12月8日成立,系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注册资本7700万元,为长治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机关为山西省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五、山西长治高科华上光电有限公司
(一)案件受理情况
山西长治高科华上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上光电)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经债权人申请,法院于2024年2月7日作出(2024)晋04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华上光电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14日作出(2024)晋04破5号决定书,指定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二)公司基本情况
华上光电于2010年10月15日成立,系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资本48000万元,其中长治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3120万元,占股69%;凯耀贸易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2000万元,占股25%;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880万元,占股6%。工商注册登记机关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山西省长治市。
六、长治虹源科技晶体有限公司
(一)案件受理情况
长治虹源科技晶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源晶体)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经债权人申请,法院于2024年2月7日作出(2024)晋04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虹源晶体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14日作出(2024)晋04破6号决定书,指定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二)公司基本情况
虹源晶体于2010年4月12日成立,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900万元,其中长治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400万元,占股60.67%;深圳市淼浩高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700万元,占股30.34%;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00万元,占股8.99%。工商注册登记机关为山西省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决定以竞争性遴选方式公开选聘审计和评估机构在破产清算期间对上述六家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现公告如下:
一、审计
(一)审计工作内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包括债务人的经营期审计、清算期审计,以及对管理人要求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等管理人认为需要审计机构协助的其他工作。
(二)审计工作时间
中标审计机构须在2024年4月1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三)投标机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备审计所需相关资质,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2.项目现场负责人需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
3.响应管理人对于本项目完成及付款时间等要求;
4.有破产案件审计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及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构简介、本次审计机构工作的人员配置、参与本次审计工作相关人员简介及审计工作经验等;
3.审计方案、工作计划、预计审计期限;
4.项目报价方案及依据;
5.书面承诺:认可本次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
二、评估
(一)评估工作内容
1.协助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盘点;
2.对债务人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3.协助管理人解答人民法院、债权人、债务人等询问;
4.管理人认为需要评估机构协助的其他工作。
(二)评估工作时间
中标评估机构须在2024年4月15日前出具评估报告。
(三)投标机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备评估所需相关资质,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2.项目现场负责人需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
3.响应管理人对于本项目完成及付款时间等要求;
4.有破产案件评估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及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构简介、本次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配置、参与本次评估工作相关人员简介及评估工作经验等;
3.评估方案、工作计划、预计评估期限;
4.项目报价方案及依据;
5.书面承诺:认可本次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
三、报名方式
投标单位应当于2024年3月20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邮寄或现场送达至管理人办公地址。
联系人:周律师 18603489297。
邮寄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惠丰街16号长治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46000。
四、遴选方式
(一)管理人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等条件,经向法院汇报后协商确定本项目的中选机构。
(二)对于报名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资料不予退还。对于未入选的审计、评估机构,管理人不负责回答未入选理由。
五、其他说明
(一)拟聘请的审计、评估机构选定后,管理人将在报告人民法院后与中选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鉴于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目前暂无资金支付审计、评估费用,该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在债务人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管理人将根据破产程序进展情况适时支付;
(二)审计、评估机构报名、评选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审计、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长治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山西高科华烨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长治市高科电子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长治虹源科技晶体有限公司管理人
山西长治高科华上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长治虹源科技晶片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七日